2023年百度渠道生态合作部海外分销商引入告知函


尊敬的各位公司负责人:

为加强百度渠道生态合作部渠道体系建设,提升客户服务品质及用户体验,现公开引入2023年百度渠道生态合作部海外分销商,诚邀有意愿并致力于百度推广市场领域发展的公司共同开拓市场。

一、 意向公司申请条件及提报材料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营业执照通过所属地区工商局注册,目前为开业或存续状态,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发布、广告代理等)。请提供贵司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电子版。

2. 百度其他要求,请按《申请公司信息表》如实提报贵司对应信息

3. 如参选分销商决策层,股东,重大利益相关方或者最终受益人任何一方为原百度前员工或现任员工,应在初筛阶段进行申报;若未进行申报,百度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二、 意向公司申请时间及流程

1. 引入告知函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1日,公示期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2. 意向公司在提交申请公司信息表,发送邮件至channel_recruit@baidu.com 

3. 百度在意向公司提交材料后组织初筛审查,并正式邮件告知意向公司初筛结果。如果意向公司通过初筛核查,百度将在初筛结果邮件发出后,对通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若尽职调查结果不符合百度预期的,不予授以百度渠道生态合作部海外分销商资格。具体安排和要求请见百度后续通知。

三、 注意事项

1. 贵司应保证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百度要求,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不得伪造、变造企业证件等虚假材料,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贵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此次分销商引入有关的具体细节。如违反上述内容,我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贵司责任,并永不与贵司及关联公司合作。

2. 资格取消事项:如发现参选分销商出现重大问题,则百度有权进行一票否决,在任何时点取消公司参选资格或分销商资格,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 参选分销商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差异±10%;

2.2 参选分销商在评审环节提供的数据与初筛环节不符;

2.3 参选分销商决策层,股东,重大利益相关方或者最终受益人任何一方为原百度开除员工、参选分销商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参选分销商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2.4 如参选分销商或其关联主体是百度现有或历史代理商(包括所有销售体系,不限于渠道生态合作部),应在报名环节向百度做利益冲突申报;如果未做及时申报,百度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2.5 如参选分销商决策层,股东,重大利益相关方或者最终受益人任何一方为原百度前员工或现任员工,应在初筛阶段向百度做利益冲突申报;如果未做及时申报,百度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顺祝商祺

百度公司

2023年1月13日



2023年百度渠道生态合作部海外分销商-申请公司信息表.xlsx